本小冊子讓你得知警務處牌照課在處理牌照申請時,須達至的服務水平。如你對牌照課所提供的服務或其服務形式有任何意見或感到不滿,可按單張上提供的途徑表達。
牌照課為協助市民了解申請各類牌照的手續程序,已印製各款申請指引,闡述如何申領由警務處處長以發牌當局身分簽發的各類牌照。各款指引均備有中、英文版本,你可上網、致函、致電或親臨本課索取。
本課的地址是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;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45分,星期六、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。你可致電牌照課24小時熱線 2860 2973 索取傳真資料。有關資料亦載於我們的網頁:www.police.gov.hk/ppp_tc/11_useful_info/licences/。
本服務承諾涵蓋的範圍,包括所有由警務處處長以發牌當局身分簽發的牌照及許可證。
警務處牌照課以處理各項申請所需的時間,作為衡量服務水平的指標。至於能否達至既定目標,須視乎申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完備而定。若申請人提供的資料不足,牌照課便需較長時間處理申請。
申請/牌照/許可證 | 處理所需的工作天 |
槍械彈藥管有權牌照 | 24 天 |
槍械彈藥臨時管有權牌照 | 9 天 (以郵遞形式辦理) 2 天 (親臨牌照課辦理) |
豁免許可證(一般)(槍械) | 24 天 |
豁免許可證(拍攝電影或作體育用途)(槍械) | 9 天 |
槍械導師授權 | 2 個月 |
射擊場主任認可證 | 2 個月 |
槍牌代理人認可證 | 1 個月 |
當押商牌照 | 26 天 |
按摩院牌照(發出「原則上批准」通知書) | 35 天 |
臨時酒牌 | 12 天 |
社團註冊 | 12 天 |
舞獅/舞龍/舞麒麟許可證 | 14 天 |
保安人員許可證 | 6 天 |
辦理各類槍械經營人牌照所需的時間,將視乎每項申請和所指明的要求而定。
牌照課竭誠為市民提供專業而有效率的服務。
當牌照課接獲申請書,便會向申請人發信通知已收到有關的申請,並加以處理。
警務處會對上述服務標準進行內部監察。
牌照課歡迎市民提出意見。在個別情況下,本課可能無法在承諾時間內辦妥申請,例如公眾需求龐大或申請人未能提供充分資料等,若你認為本課在辦理申請時有欠妥善之處,可向負責有關事務組別的主管查詢導致延誤的原因。
如你的個案未得到妥善處理並想作出投訴,可透過下列途徑提出申訴:
- 親身前往任何警署;
- 致電24小時投訴熱線(電話:2866 7700);
- 致函投訴警察報案中心(地址:香港灣仔軍器廠街3號堅偉樓附翼地下);
- 傳真至投訴警察報案中心(傳真號碼:2200 4460 / 2200 4461 / 2200 4462);
- 使用香港警務處網頁內的投訴警察電子表格(網址:www.police.gov.hk);或
- 使用警方智能電話應用軟件「香港警隊流動應用程式」的「電子報案室」功能。
如需要進一步的資料,你可致電與有關組別的職員聯絡:
槍械牌照組 2860 6536
酒牌及雜項牌照組 2860 6524
社團事務處 2860 3572
保安人員許可證 2860 6543
公眾活動支援組 2860 6551
香港警務處 2017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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